船山遺書/讀四書大全說卷三·中庸
讀四書大全說卷三·中庸
edit第二十章
edit一
“修道以仁”,只陳新安引“志道、據德、依仁”為據,及倪氏“自身上說歸心上”之說為了當。 “修身以道”,只說得修身邊事;“修道以仁”,則修身之必先正心誠意者也。
道者,學術事功之正者也。學術事功之正,大要在五倫上做去。 《章句》以「天下之達道」當之,乃為指出道所奠麗之大者,非竟以「達道」之道釋此「道」字。
若仁者,則心學之凝夫天理者也,其與三達德之仁,自不相蒙。彼以當人性中之德而言,故曰「天下之達德」;此以聖賢心學之存主言,故《章句》云「能仁其身」。必不獲已,則可云與下「誠」字相近,然就中須有分別。此仁字之可與誠字通者,擇善固執之誠也。三達德之仁言天德,此仁言聖學。亦彼以性言而此以理言也。
二
不意朱門之荑稗,乃有如雙峰以鬼對人之說!史伯璇譏之,當矣。然雙峰豈解能奇,只是傍門求活見地。 “仁者人也”,豈可云不仁者鬼乎?夫子謂“鬼神之為德”為“誠之不可掩”,鬼豈是不仁底?雙峰引《論語》「未能事人,焉能事鬼」作話柄,早已失據。在《論語》,本謂幽明無二理。既無二理,則非人仁而鬼不仁,審矣。
彼似在氣上說,生氣仁,死氣不仁,則以氣主理,其悖既甚。而彼意中之所謂死氣者,又非消息自然之氣,乃夭枉厲害之邪氣。使然,則人之有不正而害物者多矣,統云“仁者人也”,不已礙乎?子曰“人之生也直”,於直不直而分死生,不於之而分人鬼,人鬼自與死生異。而況於仁乎?
聖人斬截說個“仁者人也”,者“人”字內便有徹始徹終、屈伸往來之理。如何把鬼隔開作對壘得?必不獲已,則或可「物」字對。然孟子以「萬物皆備」為仁,《中庸》亦云“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”,者“人”字也撇“物”字不下。特可就不仁者之心行而斥之,曰不仁者禽也,為稍近理。要此「仁」字,不與不仁相對,直不消為樹此一層藩籬。
「仁者」屬人道而言,「人也」屬天道而言。蓋曰君子之用以修道之仁,即天道之所以立人者也。天道立人,即是人道。則知“親親為大”,是推入一層語,非放出一層語。親親是天性之仁見端極大處,故《章句》云「自然便有惻怛慈愛之意」。這裡不是初有事於仁者之能親切,故曰“深體味之可見”,是朱子感動學者令自知人道處。雙峰之孟浪,其不足以語此,又何責焉!
三
「仁」字說得來深闊,引來歸之於人,又引而歸之於“親親”,乃要歸到人道上。 「親親」「尊賢」,自然不可泯滅,與自然不顛倒之節文者,人道也;而尊親在此,等殺在此,修道修身者以此,故知人道之敏政也。 《中庸》此處,費盡心力寫出,關生明切,諸儒全然未省。
四
「仁者人也」二句,精推夫仁,而見端於天理自然之愛。 “義者宜也”,因仁義之並行,推義之所自立,則天理所當然之則,於應事接物而吾心固有其不昧者,因以推夫人心秉彝之好,自然有其所必尊無容苟,則「尊賢」是也。
仁義之相得以立人道,猶陰陽之並行以立天道。故朱子曰「仁便有義,陽便有陰」。非謂陽之中有陰,仁之中有義。如此則亦可云義之中有仁矣。乃天地間既有陰,則陽自生;人道中既有仁,則義自顯也。而仁義之施,有其必不容不為之等殺者,則禮所以貫仁義而生起此仁義之大用也。
仁與義如首之應尾,呼之應吸,故下云「思事親不可以不知人」。禮貫於仁義之中而生仁義之大用,故下云「不可以不知天」。若統論之:則知天者,仁、知之品節者也;知人者,知、仁之同流者也。故曰“修道以仁”,而不勞曰以義、以禮也。
“立人之道曰仁與義”,故曰“人道敏政”者,仁義之謂也。仁義之用,因於禮之體,則禮為仁義之所會通,而天所以其自然之品節以立人道者也。禮生仁義,而仁義以修道,取人為政,鹹此具焉,故曰「人道敏政」也。
此言仁義禮者,總以實指人道之目,言天所立人之道而人所率繇之道者若是。皆為人道之自然,則皆為天理之實然。與夫知之為德,人以其形其質受天靈明之用,得以為用,應乎眾理萬事而不適有體者自別。故仁義禮可云道,而知不可云道。雙峰眩於「知天」「知人」兩「知」字,而以仁、知分支,則文義既為牽扭割裂,而於理亦悖。
凡此三節,用兩「故」字,一順一逆,俱以發明人道之足以敏政者。但務言人道可以敏政之理,未及夫所以敏之功。是以下文三達德、三「近」之文,必相繼立言,而後意盡。或可此一段作致知,下四節作力行分,則以明人道之如是,仁義禮。而後有以施吾敏之功,知仁勇皆所以敏之。亦與知先行後之理相符合。然而有不盡然者。則以此論人道之當然,為知中之知;而下「知斯三者」論人道之能然,能然之道即德也。則固猶為行中之知,必待推其原於一,顯其功於豫,立其程於擇善固執,而後全乎其為力行之實矣。用其知仁勇者,必用之於學、問、思、辨、篤行。
或疑如此說,則仁義禮皆天所立人之道,而人得以為道,是自然之辭也。而何以云知仁勇為天性之德,仁義禮非以心德言耶?然而有不礙者。則以仁也,義也,仁之親親、義之尊賢也,親親之殺、尊賢之等也,皆就君子之修而言也。仁、義之有撰,禮之有體,則就君子之所修者而言也。故新安以依於仁證此。依者修之也,所依之仁所修者也,顯然天理之實有此仁義禮,而為人所自立之道。故《章句》云:「仁者天地生物之心,而人得以生,所謂'元者善之長也'。」亦可云:義者天地利物之理,而人得以宜;禮者天地秩物之文,而人得以立。是皆固然之道,而非若知仁勇,二「仁」字不同。人得受於有生之後,乘乎志氣仁依志,勇依氣,知兼依志氣。以為德於人,人用之以行道者比矣。
故愚前云“心學之存主”,亦謂心學之所存所主,非謂君子之以吾心之仁存之主之也。若夫知仁勇,人之所用以行道者,而非道之條理,人道有仁,而抑有義禮,是謂條理。與其本原。仁故親親,義故尊賢,禮故等殺生焉。是其為道之體與性之用,其相去不紊亦明矣。
五
人道有兩義,必備舉而後其可敏政之理著焉。道也,修身以道。仁也,義也,禮也,此立人之道,人之所當修者。猶地道之於樹,必為莖、為葉、為華、為實者也。仁也,知也,勇也,此成乎其人之道,而人得斯道以為德者。猶地道之於樹,有所以生莖、生葉、生華、生實者也。道者,天與人所同也,天所與立而人必繇之者也。德者,己所有也,天授之人而人用以行也。然人所得者,亦成其為條理,知以知,仁以守,勇以作。而各有其徑術,知入道,仁凝道,勇向道。故達德亦人道也。以德行道,而所以行之者必一焉,則敏之事也。故此一章,唯誠為樞紐。
六
「誠」為仁義禮之樞,「誠之」為知仁勇之樞,而後分言「誠者天之道」,「誠之者之道」。須知天道者,在人之天道,要皆敏政之人道爾。
七
事親亦須知以知之,仁以守之,勇以作之。知人亦然,知天亦然。如郭公善善不能用,仁勇不給,則亦無以知人。又事親亦須好學以明其理,力行以盡其道,知恥以遠於非。足知雙峰“三達德便是事親之仁,知人之知”,牽合失理。又況如陳氏所云“有師友之賢,則親親之道益明”,其為膚陋更不待言者乎?況所云“與不肖處,則必辱身以及親”,乃閭巷小人朋兇忤逆之所為,曾何足為知天知人之君子道?而於人君有志行文、武之政者,其相去豈止萬裡!
釋書之大忌,在那移聖賢言語,教庸俗人易討巴鼻。直將天德王道之微言,作村塾小兒所習《明心寶鑑》理會,其辱沒《五經》《四子書》,不亦酷哉!
八
「所以行之者三」,行者,推蕩流動之謂,言以身行於五達道之中,而此三者所資以行者也。若“修身以道,修道以仁”,則曰修。修者,品節之謂:以道為準,而使身得所裁成;以仁為依,而使道得所存主也。
亦有不以道修身者,如文、景之恭儉,而不足與於先王之典禮。亦有不以仁修道者,如蘇威之五教,非果有惻怛愛民之心,而徒以強民也。若行於五者之閒,而不以知仁勇行之,則世之庸流皆然:正牆面而立,一物不能見,一步不能行矣。二者之辨井然,取之本文而已足。
九
以生、安為知,學、利為仁,困、勉為勇,直不消如此說。此兩條文字,上承「所以行之者一」而言,則俱帶一「誠」字在內。後面明放著「從容中道」者,生、安也,「擇善固執」者,學、利也,「愚之明」「柔之強」者,困、勉也。生知者,「誠明」也;安行者,「至誠」也;學知者,「明誠」也;利行者,「誠之為貴」也;困知、勉行者,「致曲」也。以其皆能極人道之“誠之”,以為德為學,故知之、成功,莫不一也。各致其誠而知用其知,知用其仁,知用其勇;行其知以知之,行其仁以守之,行其勇以作之。上言「所以行之」「之」字,指知仁勇。是三達德者,皆有知行之二用,且不得以知屬知、行屬仁,而況於以生、安分知,學、利分仁,困、勉分勇乎?
所以謂知去聲有行者,如博學屬知,而學之弗博弗措,則行矣。至於仁之有知,如字。尤為顯別。顏子之服膺弗失者,其擇乎中庸者也。若勇之亦有知者,則固曰「知恥近乎勇」矣。今必從而區分之,則誠明無合一之理。於行無知,則釋氏之驀直做去,不許商量。於知無仁,則釋氏之心花頓開,不落蹊徑。至於以仁為學、利而非生、安,既無以明辨夫仁者安仁、知者利仁之與此迥異;以勇為困、勉,則《書》所謂“天錫勇知”,孟子所謂“若決江河,沛然莫之能禦」者,又豈非舜、湯之勇乎?
朱子與諸家之說,彼此各成一家言,而要無當於大義,則唯此二段之言,以誠行達德,而非以知仁勇行達道也。
十
《章句》「未及乎達德」句有病,不如小注所載朱子「恐學者無所從入」一段文字為安。達德者,人之所得於天也,以本體言,以功用言,而不以成德言。非行道而有得於心。如何可云及與未及?
知仁勇之德,或至或曲,固盡人而皆有。特驟語人以皆有此德,則初學者且不知吾心之中何者為知,何者為仁,何者為勇,自有其德而自忘之久矣。唯是好學、力行、知恥之三心者,人則或至或曲,而莫不見端以給用,莫不有之,而亦各自知此為好學之心,此為吾力行之心,此為吾知恥之心也。則即此三者以求之,天德不遠,而所以修身者不患無其具矣。
此猶孟子言“人皆有不忍人之心”,故遇孺子入井而怵 惻隱,心之驗於情也。唯有得於知,故遇學知好;唯有得於仁,故於行能力;唯有得於勇,故可恥必知:性之驗於心也。唯達德之充滿具足於中,故雖在蔽蝕,而斯三者之見端也不泯。盡其心則知其性,雖在聖人,未嘗不於斯致功,而修身治物之道畢致焉。豈得謂其「未及乎達德」而僅為「勇之次」哉?
舜之好問好察,亦其知之發端於好學。回之拳服膺,亦其仁之發端於力行。君子之至死不變,亦其勇之發端於知恥。性為天德,不識不知,而合於帝則。心為思官,有發有徵,而見於人事。天德遠而人用邇,涉於用非盡本體。而資乎氣,不但為性。故謂之「三近」。從所近以通其真,故曰“從入”,曰“繇是以求之”,曰“入德”。朱子此說,其善達聖言而有功於初學者極大,《章句》顧不取之,何也?
十一
既云“修身以道”,抑云“思修身不可以不事親”,此又云“知斯三者則知所以修身”,說若龐雜,此《中庸》之所以不易讀也。唯熟繹本文,以求其條理,則自得之。云「以道」、云「不可不事親」者,言修身之事也;云「知斯三者」,言修之功也。事則互相待而統於成,故可云“思修身不可以不事親”,抑可云“順親有道,反身不誠,不順乎親”;功則有所循以為資,故知“三近”,而後修身之所以者不迷也。捨其從入之資,則亦茫然無所用以為修矣。
人道之固然其誠者,身之理著於道;人道之能誠之者,德之幾見於心也。固然與能然者,而一合乎誠,則亦同乎所性而不悖,故統之曰「人道敏政」。 「修身以道」者,太極之有其陰陽也。 “知斯三者,知所以修身”,陰陽之有其變合也。陰陽,質也;變合,幾也:皆人之所以為人道也。君子修之吉,修此者也。嗚呼!微矣。君子之道斯以為托體於隱,而豈云峰逆推順推,膚蔓之說所得而知!
十二
“修身則道立”,云峰以為“道即天下之達道”。字義相肖,輒以類從,此說書之最陋者也。朱子引《書》「皇建其有極」以釋此,極為典核。 《洪範》說“皇極”,則是“無有作好,無有作惡,無偏無黨,無反無側”,其與“達道”豈有交涉?下云“齊明盛服,非禮不動”,止在君身之正直上做工夫,而以天下之無奇邪者為效驗。然則《章句》所云“道成於己而可為民表”,正謂君之身修,而可為斯民不修之身示之則也。
修身自有修身之事,盡倫自有盡倫之事。「親親」以下,乃五達道事。理雖相因,而事自殊致。無私,而天下無偏黨反側之好;無私私惡,而天下無偏黨反側之惡:則所謂“上見意而表異,上見欲而姑息”,與夫“宮中好高髻,城中高一尺」之弊,可無憂無慮。是道德一而風俗同也。
若五達道之事,則「親親」為盡父子兄弟之倫,「敬大臣」「體群臣」「子庶民」為盡君臣之倫,「尊賢」「懷諸侯」為盡朋友之倫。事各有施,效各有當。君於盡倫之外,自有建極之德;民於明倫之外,亦自有會極之猷。且如陳之奢無節、魏之儉而已褊者,夫亦何損於父子、昆弟、夫婦、朋友之恩義?而其君為失道之君,國為無道之國,則唯君之好惡不裁於禮而無可遵之道也。云峰既不知此,乃云「以下八者,皆道立之效」。其因蔽而陷,因陷而離,蓋不待辨而自明矣。
十三
所謂「賓旅」者,賓以諸侯大夫之來覲問者言之,旅則他國之使修好於鄰而假道者。又如失位之寓公,與出亡之羈臣,皆旅也。唯其然,故須「嘉善而矜不能」。
當時禮際極重一言一動之失得,而所以待之者即異矣。然善自宜嘉,而不能者亦當以其漂泊而矜之。以重耳之賢,而曹人裸而觀之,不能嘉善也。週人掠欒盈之財,而不念其先人之功,非以矜不能也。若孟子所言“行旅”,則兼遊說之士將適他國者說。傳《易》者以孔子為旅人,亦此類也。
十四
「豫」之為義,自與「一」不同。一者,誠也;誠者,約天下之理而無盡,貫萬事之中而無不通也。豫則凡事有凡事之豫,而不啻一矣;素定一而以臨事,將無為異端之執一耶?一者,徹乎始終而莫不一。豫者,修乎始而後遂利用之也。一與豫不可比而同之,則橫渠之說為不可易矣。
橫渠之所云「精義入神」者,則明善是已。夫朱子其能不以明善為豫? 《章句》云“以在下位者推言素定之意”,則是該治民以上,至於明善,而統以引伸素定之功也。是朱子固不容不以明善為豫,而《或問》又駁之,以為張子之私言,則愚所不解。
夫明善,則擇之乎未執之先也,所謂素定者也。誠則成物之始,而必以成物之終也。不息則久,悠久而乃以成物,純亦不已,而非但取其素定者而即可以立事。是誠不以豫為功,猶夫明善之不得以一為功,而陷於異端之執一也。故以前定言誠,則事既有所不能,而理尤見其不合。浸云“先立其誠”,則“先”者,立於未有事物之前也,是物外有誠,事外有誠。斯亦遊於虛以待物之用,而豈一實無閒之理哉?
言誠者曰:「外有事親之禮,而內有愛敬之實。」則愛敬與事親之禮而同將,豈其於未嘗事親之先,而豫立其愛敬乎?且亦將以何一日者為未嘗事親之日耶?抑知慎終追遠,誠也。雖當承歡之日,而終所以慎,遠所以追,不可不學問思辨以求其理,是則可豫也。若慎之誠乎慎,追之誠乎追,斯豈可前定而以待用者哉?
又曰“表裡皆仁義,而無一毫之不仁不義”,則亦初終皆仁義,而無一刻之不仁不義矣。無一刻之可不仁不義,則隨時求盡無前後之分也。明一善而可以給終身之用,立一誠而不足以及他物之感。如不順乎親,固不信乎友。然使順乎親矣,而為賣友之事,則友其信之耶?故君子之誠之,必致曲而無所不盡。
唯學問思辨之功,則未有此事而理自可以預擇。擇之既素,則繇此而執之,可使所明者之必踐,而善以至。故曰「凡事豫則立」。事之立者誠也,豫者明也。明則誠,誠則立也。
一乎誠,則盡人道以合天德,而察至乎其極。豫乎明,則儲天德以敏人道,而已大明於其始。雖誠之為理不待物有,誠之功不於靜廢;而徹有者不殊其徹乎未有,存養於其靜者尤省察於其動。安得如明善之功,事未至而可早盡其理,事至則取諸素定者以順應之而不勞哉?
若云存誠主敬,養之於靜以待動;夫所謂養之於靜者,初非為待動計也。此處一差,則亦老子所謂“執大象,天下往”,“衝,而用之或不盈”之邪說,而賊道甚矣。
夫朱子之以誠為豫者,則以《中庸》以誠為樞紐,故不得不以誠為先務。而樞紐之與先務,正自不妨異也。以天道言,則唯有一誠,而明非其本原。以人道言,則必明善而後誠身,而明以為基,誠之者擇善而固執之。是明善乃立誠之豫圖,審矣。
後此言天道,則誠以統明,而曰“至誠之道,可以前知”,曰“知天地之化育”,有如誠前而明後。然在天道之固然,則亦何前何後,何豫何不豫,何立何廢之有?
言“豫”言“立”者,為人道之當然而設也。故二十五章云“是故君子誠之為貴”,“誠之者,擇善而固執之也”;二十七章云“道問學”,道者,所取塗以尊德性之謂。曰「既明且哲,以保其身」;二十九章云「知天」「知人」。蓋無有不以明為先者也。
道一乎誠,故曰「所以行之者一」。學始乎明,故曰「凡事豫則立」。若以誠為豫,而誠身者必因乎明善焉,則豈豫之前而更有豫哉? 「誠則明」者一也,不言豫也。 「明則誠」者豫也,而乃以一也。此自然之分,不容紊者也。
《中庸》詳言誠而略言明,則以其為明道之書,而略於言學。然當其言學,必前明而後誠。即至末章,以動察靜存為聖功之歸宿,而其語「入德」也,則在知幾。入德者,豫之事也。
張子顯以明善為豫,正開示學者入德之要,而求之全篇,求之本文,無往不合。朱子雖不取其說,而亦無以折正其非,理之至者不可得而易也。
十五
「外有事親之禮,而內盡愛敬之實」二句,不可欹重。內無愛敬之實,而外修其禮,固是裡不誠;不可誤作表不誠說。內有愛敬之實,而外略其禮,則是表不誠。事親之禮,皆愛敬之實所形;而愛敬之實,必於事親之禮而著。愛敬之實,不可見、不可聞者也。事親之禮,體物而不可遺也。
《中庸》說“君子之道費而隱”,費必依隱,而隱者必費。若專求誠於內心,則打作兩片,外內不合矣。 「率性之謂道,修道之謂教。」教者皆性,而性必有教,體用不可得而分也。
十六
誠之為道,不盡愛敬之實。朱子特舉順親之誠一端以例其餘耳。到得誠之至處,則無事不然,無物不通。故《或問》以順親、信友、獲上、治民無施不效而言。
上云“所以行之者一”,孟子謂“至誠未有不動”,一實則皆實、行則胥行之旨。且就君、民、親、友而言之,猶是誠身一半事,但說得盡物之性、所以成物、經綸大經一邊。若誠身之全功,固有盡性成己、立本知化之成能;而存心致知之學,以尊德性、道問學者,自有其事。若本文特頂事親一項說,則以其成物之誠,本末親疏之施,聊分次第爾。況此原但就在下位者而推之,而非以統括事理之全也。
不知此,則將以《孝經》立身揚名之說,為誠身事親之脈絡。才以揚名為孝,則早有不誠矣。故曰《孝經》非孔氏之舊文。
十七
《中庸》一本書,大綱在用上說。即有言體者,亦用之體也。乃至言天,亦言天之用;即言天體,亦天用之體。大率聖賢言天,必不捨用,與後儒所謂「太虛」者不同。若未有用之體,則不可言「誠者天之道」矣。捨此化育流行之外,別問窅窅空空之太虛,雖未嘗有妄,而亦無所謂誠。佛、老二家,都向那畔去說,所以盡著鑽研,只是捏謊。
《或問》「一元之氣」「天下之物」二段,紮住氣化上立義,正是人鬼關頭分界語。所以《中庸》劈頭言天,便言命。命者,令也。令猶政也。末尾言天,必言載。載者,事也。此在天之天道,亦未嘗遺乎人物而別有其體。 《易》言“天行健”,吃緊拈出“行”來說。又曰“大哉乾元,萬物資始,乃統天”,只此萬物之資始者,便足以統盡乎天,此外亦無有天也。況乎在人之天道,其顯仁者尤切,藏諸用者尤密乎?
天道之以用言,只在「天」字上見,不在「道」字上始顯。道者天之大用所流行,其必繇之路也。週子言誠,以為靜無而動有,朱子謂為言人道。其實天道之誠,亦必動而始有。無動則亦無誠,抑未可以道言矣。
十八
北溪分“天道之本然”與“在人之天道”,極為精細。其以孩提之知愛、稍長之知敬為在人之天道,尤切。知此,則知“誠者天之道”,盡人而皆有之。故曰「造端乎夫婦」,以夫婦之亦具天道也。只此不思不勉,是夫妻與聖人合撰處,豈非天哉?
北溪雖是恁樣分別疏明,然學者仍不可將在人之天道與天道之本然,判為二物。如兩間固有之火,與傳之於薪之火,原無異火。特麗之於器者,氣聚而加著耳。乃此所云“誠者天之道”,未嘗不原本於天道之本然,而以其聚而加著者言之,則在人之天道也。
天道之本然是命,在人之天道是性。性者命也,命不僅性也。若夫所謂“誠之者人之道”,則以才而言。才者性之才也,性不僅也。惟有才,故可學。 “擇善而固執之”,學也。其以擇善而善可得而擇,固執而善可得而執者,才也。此人道敏政之極致。有是性固有是才,有是才則可以有是學,人之非無路以合乎天也。有是才必有是學,而後能盡其才,人之所當率循是路以合乎天也。
人之可以盡其才至於誠者,則北溪所謂忠信。其開示蘊奧,可謂深切明矣。擇善固執者,誠之事。忠信者,所以盡其擇執之功。弗能弗措,而己百己千,則盡己以實之功也。雖愚,於忠信則無有愚;雖柔,而於忠信則無有柔者。故曰:「十室之邑,必有如夫子者焉。」人道本於天故。而君子之學,必此為主。三達德以此行故。若知仁勇,則雖為性之德,亦誠之發見,而須俟之愚明柔強之餘,始得以給吾之用。故行知仁勇者以一,而不藉知仁勇以存誠。雙峰、云峰之說,徒為葛藤而喪其本矣。
繇明而誠者,誠之者也。明則誠者,人之道也。惟盡己以實,而明乃無不用,則誠乃可得而執。是以統天下之道於一,而要人事於豫也。豫斯誠也。
十九
仁義禮是善,善者一誠之顯道也,天之道也。唯人為有仁義禮之必修,在人之天道也,則亦人道也。知仁勇,所以至於善而誠其身也。「誠乎身」之誠,是天人合一之功效。所以能行此知之所知、仁之所守、勇之所作於五倫九經者,忠信也,人之道也。人於知仁勇,有愚明、柔強之分,而忠信無弗具焉,人道之率於天者也。
人道惟忠信為鹹具,而於用尤無不通。土寄王四行,而為其王。 《洛書》中宮之五,一六、二七、三八、四九所同資,無非此理。敏政者全在此。其見德也為知仁勇。其所至之善為仁義禮。其用之也於學、問、思、辨、行,而以博、以審、以慎、以明、以篤,則知仁勇可行焉,仁義禮可修焉,故曰“人道敏政” 。朱子所云“表裡皆仁義,而無一毫不仁不義”,及云“外有事親之文,內盡愛敬之實”,皆忠信之謂,特引而未發。北溪顯天德、聖功、王道之要於二字之中,嗚呼至矣哉!
二十
聖人可以言誠者,而不可以言天道。非謂聖人之不能如天道,亦以天道之不盡於聖人也。
「不思而得,不勉而中」,人皆有其一端,即或問所謂惻隱羞惡之發者,皆不假於思勉。特在中人以下,則為忮害貪昧之所雜,而違天者多矣。乃其藉擇執之功,己千己百而後得者,必於私慾之發,力相遏閟,使之出而無所施於外,入而無所藏於中,如此迫切用功,方與道中。若聖人,則人之所不學慮而知能者,既鹹備而無雜,於以擇執,亦無勞其理欲交戰之功,則從容而中道矣。
其然,則此一誠無妄之理,在聖人形器之中,與其在天而為化育者無殊。表裡融徹,形色皆性,斯亦與天道同名為誠者,而要在聖人則終為人道之極致。故《章句》云“則亦天之道”,語意自有分寸,不得竟以天道言聖人審矣。
二十一
“不思而得,不勉而中”,在人之天道所發見,而非為聖人之所獨得。 “擇善而固執”,君子之所學聖,而非聖人之所不用。所以然者,則以聖人之德合乎天道,而君子之學依乎聖功也。
故自此以後十三章,皆言聖合天,賢合聖,天人一理,聖賢一致之旨。使不思不勉者為聖人之所獨得,則不可名為天道;天無私,凡物皆天道所成。使君子之擇善固執為聖人之所不用,則君子終不能循此以至於聖人之域矣。而下云“明則誠”,云“曲能有誠”以至於化,云“性之德也”,“時措之宜也”,又豈因他塗而底聖境哉?
且所謂聖人者,堯、舜、文王、孔子而已矣。堯、舜之“惟精”,擇善也;“惟一”,固執也;“問察”,擇善也;“用中”,固執也。文王之“緝熙”,擇善也;“不回”,固執也。孔子之“學而不厭”,擇善也;“默而識之”,固執也。特於所謂己百己千者,則從容可中,無事此耳。而弗能弗措,己百己千,為學、利、困、勉者之同功,非學知、利行之必不須爾。此自體驗而知之,非可徒於文字求支派也。
截分三品,推高聖人,既非《中庸》之本旨。且求諸本文,順勢趨下,又初未嘗為之界斷。 《章句》於是不能無訓詁氣矣。
二十二
修道,聖人之事,而非君子之事,《章句》已言之明矣。既須修道,則有擇有執。君子者,擇聖人之所擇,執聖人之所執而已。即如博學審問,豈聖人之不事?但聖人則問禮於老聃,問官於郯子,賢不賢而焉不學?君子則須就聖人而學問之,不然,則不能隱其惡,揚其善,執兩端而用其中,而反為之惑矣。耳順不順之分也。
聖人不廢擇執,唯聖人而後能盡人道。若天道之誠,則聖人固有所不能,而夫婦之愚不肖可以與知與能者也。聖人體天道之誠,合天,而要不可謂之天道。君子凝聖人之道,盡人,而要不可曰聖人。然盡人,則德幾聖矣;合天,則道皆天矣。此又後十三章所以明一致之旨也。
讀者須於此兩“誠者”兩“誠之者”,合處得分,分處得合,認他語意聯貫之妙。籠統割裂,皆為失之。
二十三
《章句》分知仁勇處,殊少分曉。前言知仁勇,只平數三德,何嘗尊知仁而卑勇?且云“三者天下之達德,所以行之者一”,則自天道而言,唯命人以誠,故人性得以有其知仁勇,自人事而言,則以忠信為主,而後可以行其知仁勇之德於五達道之間。朱子所謂「無施而不利」者,知仁勇之資誠以為功也。 “及其知之”,“及其成功”,則自從容中道;以至於未免愚柔者,知皆如舜,仁皆如顏,勇皆如不流不倚之君子。既不繇知仁勇以得誠,況可析學利為知仁,困勉為勇哉?且朱子前業以生安為知,學利為仁,而此復統知仁於學利,足見語之蔓者,必有所可聞。
唯獨《章句》「而為」二字,較為得之。以誠之者之功,乃以為功於知仁也。然如此說,亦僅無弊,而於大義固然無關。至於雙峰、云峰之為說,割裂牽纏,於學問之道,釋經之義,兩無交涉。則吾不知諸儒之能有幾歲月,而以消之於此,豈「博弈猶賢」之謂乎!若雙峰以從容為勇,則益可資一笑。其曰“談笑而舉百鈞”,則有力之人,而非有勇之人也。要離之順風而頹,羊祜之射不穿札,豈不勇哉?若烏獲者,則又止可云力,而不可云勇。勇、力之判久矣。有力者可以配仁守,而不可以配勇。力任重,而勇禦侮。故朱子以遏止屬勇,存理屬仁。存仁之功,則有從容、竭蹷之別。禦侮之勇,則不問其從容與否。項羽之喑惡叱吒,豈得謂其勇之未至哉?故朱子曰:「不賴勇而裕如。」如賴勇矣,則千古無從容之勇士。子語大勇曰:「雖千萬人,吾往矣。」是何等震動嚴毅,先人奪人,豈談笑舉鼎之謂哉?
二十四
學、問、思、辨、行,《章句》言目而不言序。目者若網之有目,千目齊用;如人之有目,兩目同明。故存程子廢一不可之說以證之。或問言序,則為初學者一向全未理會,故不得不緩議行,而以學為始。其於誠之者擇執之全功,固無當也。
《朱子語錄》有云“無先後而有緩急”,差足通或問之窮。乃以學為急,行為緩,亦但為全未理會者言爾。實則學之弗能,則急須辨;問之弗知,則急須思;思之弗得,則又須學;辨之弗明,仍須問;行之弗篤,則當更以學問思辨養其力;而方學問思辨之時,遇著當行,便一力急於行去,不可曰吾學問思辨之不至,而俟之異日。
若論五者第一不容緩,則莫如行,故曰「行有餘力,則以學文」。弟子尚然,而況君子之以其誠行於五達道之間,人君一日萬幾而求敏其政者哉?
第二十一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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曰“性”、曰“道”、曰“教”,有質而成章者也。曰“天命”、曰“率性”、曰“修道”,則事致於虛而未有其名實者也。溯其有質成章者於致虛之際,以知其所自來,故曰「之謂」。
曰“自誠明”,有其實理矣;曰“自明誠”,有其實事矣。 “性”,為功於天者也;“教導”,為功於人者也。因其實而知其實為功,故曰「謂之」。天命大而性小,性屬一人而言。率性虛而道實,修道方為而教已然。命外無性,性外無道,道外無教,故曰“之謂”,彼固然而我授之名也。
誠明皆性,亦皆教也。得之自然者性,復其自然者亦性,而教亦無非自然之理。明之所生者性,明之所麗者亦性,如仁義禮等。而教亦本乎天明之所生。特其相因之際,有繼、有存,成性存存,道義之門。有通、有復,則且於彼固然無分之地而可為之分,故曰“謂之”,我為之名而辨以著也。
黃洵饒緩急之訓,未當二者之義。
二
《章句》云“所性而有”“繇教而入”,則就性之所凝與教之所成者言,是移下一層說。因取聖賢而分實之以其人,語自可通。小注所載《朱子語錄》及或問所取藍田之說,則畢竟於「性」「教」這兩字不安。
孟子言「君子所性」一「所」字,與「所欲」「所樂」一例,言君子所見以為己性者也。觀孟子言耳目口鼻之欲“君子不謂之性”,則知“所性”者,君子所謂之性,非言君子性中之境界,而謂見性後之所依據也。若其云“堯、舜性之”,則要就堯、舜之功用而言。如「動容周旋中禮」四事,皆推本其性之撰,而原其所以得自然咸宜者,性之德也,而非以性為自然之詞也。
至於教非學,學非教,義之必不可通也,則尤明甚。 「繇教而入」者,賢人之學,而必不可謂教者賢人之事。故藍田於此,亦有所不能誣,而必云「聖人之所教」。夫學以學夫所教,而學必非教;教以教人之學,而教必非學。學者,有事之詞也;教者,成法之謂也。此而可屈使從我之所說,則亦何不可抑古人以徇其私見哉?
要此一節文字,自分兩段。上二句以理言,下二句以事言。於理而見其分,則性原天而教自人。於事而著其合,則合天者亦同乎人,而盡人者亦同乎天。既顯分兩段,則陳氏「下二句結上意」之說,真成魯莽。
若夫理之分者未嘗不合,則首章已顯明其旨。性、教原自一貫:才言性則固有其教,凡言教則無不率於性。事之合者固有其分:則“自誠明謂之性”,而因性自然者,為功於天;“自明誠謂之教”,則待教而成者,為功於人。前二句固已足達其理,不待後之復為申說也。
愚欲於兩段相承之際為之語曰:聖人之盡性,誠也;賢人之奉教,明也。 “誠則明矣”,教斯立矣。 「明則誠矣」,性斯盡矣。如此,則轉合明而可以破此章之疑。
然本文云“誠則明矣”,而不云性則無不明矣;“明則誠矣”,而不云教則可以至於誠矣。是亦足見上二句之未及乎聖人賢人,必待下二句“誠則明矣”一“誠”字,方以言聖人之德足乎誠;“明則誠矣”一“明”字,方以言賢人之學因乎明。是《章句》「德無不實」八句,僅可用以釋下二句「誠」「明」二字,而上二句則未之釋,此《章句》之疏也。
聖人之德自誠而明,而所以爾者,則天命之性「自誠明」也。賢人之學自明而誠,而其能然者,惟聖人之教「自明誠」也。
上天之載,無聲無臭,而翕闢變化,有其實然,則為等為殺,粲然昭著於萬物之中,一鳶飛魚躍之可以仰觀俯察而無不顯。自誠而明者,惟其有之,是以著之也。於天為命,而於人為性也。然其所以不言命者,則命唯一誠,而性乃有此虛靈不昧之明也。
聖人之德,以其喻乎己者,紀綱條理,昭晰不忒,得以列為禮、樂、刑、政,確然行於天下後世,使匹夫匹婦可以與知與能而盡其性。自明而誠者,推其所已明,以為明為不誠者,明夫天理之固誠,而有章有質,反之天理而皆非妄也;於聖人為道,而於天下為教也。然其所以不言道者,則聖人之於道,唯率其本明,而既立為教,乃使理麗於實也。
天不容已於誠,無心於明。誠者天之道也,明者之天也。聖人有功於明,而不能必天下之誠明者,聖人立教之本也。誠者教中所有之德也。賢人誌於誠,而豫其事於明,則“不明乎善,不誠乎身”,學、問、思、辨所以因聖而為功者也。此在天、在人,聖修教、賢繇教之差等,固然其有別。上二句之旨。而在天為誠者,在人則必有其明,明授於性,而非性之有誠而無明。
故聖人有其誠而必有明,聖之所以盡性而合天者,固其自然之發見。聖之所明者,賢者得之而可以誠,明開於聖教,而非教之但可明而無當於誠。故賢人明聖人之所明,亦誠聖人之所誠。賢之所以學聖人而幾於天者,明尤其用功之資始。然則性必有明而後教立,學必繇明而後因教以入道,故曰「不明乎善,不誠乎身」。明雖在天所未有而聖必有,“自明誠”,“明”字屬聖人說。在賢必用,“明則誠矣”,“明”字屬賢人說。《中庸》所以要功於誠,而必以明為之階牖也。
一章之旨,大概如此。乃以求以下十二章,無不合符。末章指示入德之功,必以知幾為首。首章平列性、道、教,而必以教為歸,亦無不合符者。然則於此章竟刪抹節次,混合為一,如陳氏所云「下結上」者,要其立義漫無歸宿,而大義不顯。子思亦何事為此區別之言,絕天下以作聖之功哉?
第二十二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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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二章以下,《章句》系之語云“言天道也”,“言人道也”。須知朱子是括來說個題目,便人記憶。其實則所云「言天道」者,言聖人之具體乎天道也;「言人道」者,言君子之克盡乎人道也。聖人自聖人,天自天,故曰“可以讚”,“可以參”,曰“如神”,曰“配天”,俱有比擬,有差等。 「可以」者,未可而可之詞也。曰「如」、曰「配」者,雖異而相如、相稱也。
孟子言“聖人之於天道”,固有分別,一如言“仁之於父子”。仁者心德,父子天倫。仁非即父子,則天道亦非即聖人審矣。
又獨以人道歸君子,亦不可。人道須是聖人方盡得。故言人道章亦曰“唯天下至誠為能化”,曰“大哉聖人之道”;言天道章亦云“能盡其性”。在天為命,在人為性。盡性,固盡人道也。 《論語》言“性與天道”,性、天之分審矣。直至贊化育,參天地,而後聖人之體天道者見焉。要其體天道者,亦以其盡人道者體之爾。
此等處,《中庸》原要說合,見得「知之」「成功」之一。故於聖人分上,說“天地之化育”,“天地之道”,“維天之命”,“天地之所以為大”;於君子分上,說“聖人之道,峻極於天” ,說“誠者自成,所以成物”,說“建諸天地而不悖”,乃至動察靜存之功,馴至於“上天之載,無聲無臭”,無非此理。聖則合天矣,賢則合聖矣。合聖,而於天又豈遠哉?諸儒徒區區於生安、學利、困勉之分,而不知盡性即以至命之合,大失本旨。
二
《或問》於第二十章說誠之處,推天人之本合,而其後,人遂有不誠以異乎天者,其害在人欲;至此章言至誠盡性,而以「無人欲之私」為之脈絡。此朱子吃緊示人語,轉折分明,首尾具足,更不囫圇蓋覆。其不取程子「窮理便是至命」之說,亦爭此耳。
蓋誠者性之撰也,性者誠之所麗也。性無不誠,仁義禮知,皆載忠信。非但言誠而即性。性有仁義禮知。誠以行乎性之德,非性之無他可名而但以誠也。性實有其典禮,誠虛以為會通。性備乎善,誠依性。誠者天之用也,性之通也。性者天用之體也,誠之所幹也。故曰「惟天下至誠,為能盡其性」。可以分誠與性為二,相因言之。天用之體,不間斷於聖人之與夫婦。無誠以為之乾,則忮害雜仁,貪昧雜義,而甚者奪之。因我所固有之大用誠,以行乎天所命我之本體性,充實無雜,則人慾不得以乘之,忮害等無所假託則不雜。而誠無不干乎性,性無不通乎誠矣。
抑朱子以盡心為盡其妙用,盡性為盡其全體,以體言性,與愚說同。而盡其虛靈知覺之妙用者,豈即誠乎?於此則更有辨。
孟子以知言,此以行言。則「知性」與「盡性」對,而於「知」與「盡」分知行;「盡心」與「至誠」對,而於「心」與「誠」分知行。問者有所未察,故以「盡心」「盡性」為疑,朱子則已別白之矣。 「盡心」者,盡其虛靈知覺之妙用,所謂「明善」也。 「至誠」者,極至其篤實充滿之大用,所謂「誠身」也。 「存心養性」者,誠之之事也。 「盡性」者,事天之效也。
君子學繇教入,自明而誠,則以「盡心」為始事。聖人德與天合,自誠而明,則略「盡心」但從「誠身」始。聖人無欲,不待「盡心」以揀乎理欲之界。賢人遏止以存理者也,而遏止必始於晰欲,故務「盡心」;存理必資乎察理,故務「知性」。孟子為思誠言其義,與下言人道諸章義通,不可引作此章之證。
三
《章句》云“此自誠而明之事”,則盡人物之性,贊化育,參天地,皆以極明之用也。 “知無不明”,固明也。 “處無不當”,則是誠以成物,而亦為明之效者,明之所至,誠用皆達也。
盡人物之性,明只是教,而不可謂性;則“自明誠謂之教”,乃以言“自誠明”者明後之功用。既誠以生明而明復立誠,其非竟言賢人之學可知已。若賢人則須於人物之性,求知之明,求處之當,於己之性,察而繇之,其不能即謂之教,審矣。
以此知「自明誠」「明」字,亦以成德言,而無工夫。 「自誠明」者亦有其「自明誠」也。直至「明則誠矣」「明」字,方為賢人之學而有力。不然,則此「自誠明」之事,何以不自明止?必處之當故。而朱子所云“教化開通處得其理”,又豈非教之謂乎?
大抵此等處須活看。如下章言“誠則形,形則著,著則明”,固非“自誠明”之事,而抑何以先誠而後明耶?自明誠者,亦自誠而復明。
四
說此「至誠」必是有德有位,陳氏之膚見也。本文云“盡人之性”“盡物之性”,“盡”字自在性上說,不在人物上說。一人亦人也,千萬人亦人也;用物之宏亦物也,用物之寡亦物也。豈孔子之未得位而遂不能盡人物之性耶?
此與作禮樂不同。彼以行於天下言,則須位。此就其所知、所處之人物言,則不須位。陳氏死認朱子「黎民於變時雍,鳥獸魚鱉鹹若」之語,便煞著堯、舜說。不知朱子本文一「如」字,是活語,極為至處,則時雍鹹若而皆非分外。然抑豈必時雍鹹若而後能盡人物之性,以幾於贊化參天也哉?
第二十三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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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曲」云者,如山一曲、水一曲之曲,非一方一隅之謂也。從縱上說,不從方上說。斯道之流行者不息,而曲者據得現前一段田地,亦其全體流行之一截也。
總緣此指誠而言,固不可以仁義之一端代之。 「致曲」而「曲能有誠」,此等天資,與乍見孺子入井而惻隱之今人,自不一格。彼特一念之善,發於不知不覺之際,恍惚靈動,而非有無妄之可據。其於未見孺子之前,孺子見已之餘,猶夫人之不仁也。若此之“曲”,則大概皆循義理而行,特不能於痛癢關心之處,親切警惺,如固有之。唯此一“曲”,則實有之而無妄,苟能所擇皆善,則所信益弘,而無有不誠,遂俾形、著、明、動、變、化之效,無不捷得,足以知非乍見孺子入井之心所可幾也。程、朱之言,特藉以顯「曲」為全體盡露之一節,而以擴充盡「致」字之義,非謂四端之即為「曲」也。
小註「既是四端,安得謂之曲」一問,問者先不曉了。朱子亦但就其問處答,故不可據為典要。若朱子「須於事上論,不當於人上論」之說,斯為近之。曲者,獨於一事上灌注得者誠親切。其實此誠,元是萬行共載的。則養繇基之於射,亦是誠之全體見於一曲,其事小則其所誠者亦小耳。程子引喻,亦未為過。但所云“用誌不分”,則屬乎好學力行而非誠耳。
誠者,周流乎萬事萬物,而一有則全真無二者也。一念之誠,一事之誠,即全體之誠;直至盡性合天,更無增加。與見孺子入井之心,有端而無仁之大用者不同。非猶夫四端為一星之火,涓涓之水也。
抑四端如人之有四體,手自手而足。誠如人之有心,無定在而無在非其定在也。故一事一念,原該全體,致之即充,而不待於取譬以旁通。則《或問》「悉有眾善」之說,亦從此而生,特未為之靠定「誠」字,不免有所敞礙,如四端之說者。蓋惻隱與羞惡殊心,餘二亦爾。故可目言之為四,並列之為端。誠則同歸而行乎殊塗,一致而被乎千慮,雖其一曲,亦無有可分派而並立也。唯察乎“曲”之為“曲”,則眾說紛紜,不辨而自定矣。
二
黃氏「物格知至之後,致曲與固執並行」之說,甚為有功於聖學;似與龜山學、問、思、辨、篤行之說,相為異同。
乃所謂篤行者,元有二義。一事之已行者,專力以造其極,此以執為篤也。眾事之待行者,推廣皆盡其理,此以致為篤也。故曰“行之弗篤弗措”,與上言“弗知”“弗能”“弗得”不同。行但期於篤,而不可云行之弗成弗措,初非以一行之成為止境也。 「致曲」二字,收拾盡「誠之者」一大段工夫。學、問、思、辨者,「致」前之功也。非博、審、慎、明,則曲無以致。一曲能誠,則既不患其執之不固,而唯是致之宜弘也。至於能致,則其執一曲而能固者不待言,而其用力於學、問、思、辨之深,亦可見矣。則黃氏之說以著夫擇善以後之功而析為二;二者皆篤行事。龜山之旨,則以包乎固執之前而統其成也;又在讀者之善通爾。
三
在己為“形”,被物為“著”,己之感物曰“動”,物之應感曰“變”。六「則」字皆為急辭,而「形則著、動則變」二層,尤是一串事。如瞽瞍允若,「化」也,非但「變」也;瞽瞍底豫,則「變」也。舜之感瞍而生其豫者「動」也,瞍因自豫悅而忘其頑者「變」也。起念為“動”,其幾在動之者,而彼未能自主。成念為“變”,變其未動以前之心,而得善於己矣。
四
「形」兼言、行、動而言。 「著」則人聞其言而知其為善言,見其行與動而知其為善行善動。 「明」則言為法,行為則,動為道,與天下共明斯道矣。此「明」字與「明則誠矣」「明」字大異,而與「自誠明」「明」字亦無甚分。
所謂「光輝」者,教之行於天下後世者也。天下後世之道大明於己之謂光,君子之道及於天下後世之謂輝。光如日月輪郭裡的赤光白光,輝則其芒耀之自天而下屬於地中閒的暉焰。 「明」字與「光輝」字自別。茹者之謂明,吐者之謂光。此言及物之光輝云明者,言物之所資以為明,己之所施物以明者也。如日之光輝,令目與鏡得之以為明,故「明則動」分己與物處,雖是一大界限,而亦以「則」字急承之。
五
《章句》所謂「誠能動物」者,在孟子但就治民、獲上、順親、信友而言。實則孟子所言,行也,未及於教也。此言「明則動」者,包括甚大,兼行之所感與教之所啟而統言之。曰「著」、曰「明」,則有製禮、作樂、詳刑、勅政之事矣。若無位之君子,則有道足興,聞風而起,皆其動物之效。愚所舉瞽瞍底豫,亦聊指一端,以發字義爾。
第二十四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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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或問》所云“術數推驗之煩”,正以破至誠之以祥妖、蓍龜為知。其云“意想測度之私”,正以破至誠之緣四體之動而知。子貢知二君之死亡,而夫子以為“不幸”,以其為測度也。
小注所載《朱子語錄》,是門人記成文字時下語不精通。其云「但人不能見」者,就理之形見而言,已撇開妖祥、蓍龜、四體等項上面說。彼亦皆是此理,而此理則非常人之所見,其所見必繇象數也。至其云“蓍龜所告之吉兇,非至誠人不能見”,此又就俗情中藉一引證。所謂「至誠人」者,亦就其術中之篤信者言之耳,故加「人」字以別之。人者微詞也。云峰不知此意,乃認定在像數上知吉兇,則甚矣其愚也。
禎祥、妖孽之必有,蓍龜、四體之先見,此是鬼神之誠。鬼神體物而不可遺,無心於知,而昭察兆見者不誣,故人得憑之以前知,斯鬼神之明也。唯“誠則明”,鬼神之誠不可掩者也,是以不待至誠,而人得因以前知。
天地間只是理與氣,氣載理而理以秩敘乎氣。理無形,氣則有像,象則有數。此理或紊,則像不正而數不均,大而顯著,細而微動。非至誠之實有其理,則據其顯者以為徵,迎其微者以為兆,象數之學所自興也。
至誠者理誠乎己,則“惠迪吉”,迪乎我而即吉也;“從逆兇”,逆乎我而即兇。如會做文字人看人試闈文字,當於其心則知其售,不當於其心則知其不售,卻與精於卜筮者一例取準。所以《書》云“唯先蔽志,昆命於元龜”,則固已先天而天不違矣。
鬼神之為妖為祥,在蓍龜而見,在四體而動者,非有意想也,至誠之道也。在天之至誠。人之用此以知鬼神之所知者,則推測之小道也。 “至誠如神”,與鬼神同以至誠之道而前知之。而善為術數、精於測度者,則藉鬼神之誠明以知之,是神自效也,非彼之能如神也。如董五經知程子之至,卻云“聲息甚大”,其所藉者聲息也,非聲息則彼且惘然矣。
俗有本命元辰來告之說,亦是藉當體之鬼神。而程子所云“知不如不知之愈”,直以吾身之誠有不足,故藉乎神以為明,而非其明也。藉乎神,則己與神為二。令其知者一,因而知者又一,此二之說也。與神為二,則神固誠己不誠。己既不誠,乃以篤神之區者為誠,其亦微矣。
乃其大端之別,則至誠所知者,國家之興亡也,善不善之禍福也。若今日晴,明日雨,程先生之來不來,此亦何煩屑屑然而知之哉?聖人所以須前知者,亦只為調燮補救,思患預防,與夫規恢法制,俟後聖而不惑耳;一切尖尖酸底人事家計,則直無心情到上面去。
又如“亡秦者胡”,“點撿作天子”,既無可如何區處,亦不勞知得。如夫子說子路不得其死,亦須是警戒他,教涵養其行行之氣。不成隻似張憬藏一流,判斷生死以炫其術?但國家之興亡,夫人之禍福,徒以一端之理斷之,則失者亦眾。如孔子言衛靈公之不喪,即非季康子之所知。康子之言,非無理也。
乃必如孔子,於善惡得失,如冷暖之喻於體,亦如王者之自操賞罰,酌量皆平,則輕重長短緩急宜稱,在理上分得分數清切。而氣之受成於理,為順為逆,為舒為促,為有可變救,為無可變救,直似明醫人又曾自療過己身此病來,及看人此病,斷不浪憂浪喜,而所以施之藥石者,一無妄投,苟嘗試焉,而未有不能生之者也。
其在他人,則或以數測而反知之,以理度而反失之。唯其理之未實而不達乎神之所以誠也。以數測者,非其人之能知也,因其一念之篤信而神憑之也。鬼神之體乎誠而不可掩,其道可以前知也。以理知者,無待於鬼神,而與鬼神同其吉兇也。至誠之能體夫誠,而“誠則明”,其道可以前知也。其道同,故「至誠如神」;神可知者,無不知矣。云峰無此境界,故信不能及,而謂必繇妖祥卜筮,亦其宜矣。
二
《章句》云「無一毫私偽盡己則無私,以實則無偽。留於心目之間」一句,是透徹重圍語。私者私意也,偽者襲義也。
以己之私意論順逆,順於己之私者則以為順,逆於己之私者則以為逆。如子路言“何必讀書然後為學”,則亦不知為宰之足以賊子羔也。
以口耳所得,襲義而取之,則所謂順者必有其不順,所謂逆者未必其果逆。如徒聞“喪欲速貧,死欲速朽”,非實得於己而見其必然,則速貧而無以仰事俯育,速朽而作不孝之俑。
義理本自廣大,容不得私;本自精微,非偽所及。而禍福興亡,一受成於廣大精微之天道,則必其廣大無私、精微不偽者,然後可與鬼神合其吉兇而不爽。若此者,豈但如小注所云「能見蓍龜吉兇之至誠人」乎?故《章句》《或問》而外,朱門諸子所記師言,過口成酸,讀者當知節取。
第二十五章
edit一
此章本文,良自清順,而諸儒之言,故為紛糾,徒俾歧路亡羊。總以此等區處,一字不審,則入迷津。如第一句,《章句》下個「物」字,第二句下個「人」字,止為道理須是如此說,不容於誠則遺夫物而以道委之物。實則兩「自」字,卻是一般,皆指當人身上說。故《或問》復取程子「至誠事親則成人子,至誠事君則成人臣」之說,以為之歸。
繇《章句》言,則該乎物而論其本然。繇程子之言,則歸乎當人之身而論其能然。兩說豈不自相矛盾?須知《章句》於此下一「物」字,是盡著道體說,教圓滿,而所取程子之說,則以距遊、楊「無待」之言誤以「自」為「自然」之自,而大謬於歸其事於人之旨也。故《章句》又云「誠以心言」。曰“心”,則非在天之成萬物者可知矣。
乃此所云心,又與《或問》解第二節以實理、實心分者不同。 《或問》所云實心者,人之以實心行道者也。 《章句》所云心者,謂天予人以誠而人得之以為心也。
此「心」字與「性」字大略相近。然不可言性,而但可言心,則以性為天所命之體,心為天所授之用。仁義禮知,性也,有成體而莫之流行者也。誠,心也,無定體而行其性者也。心統性,故誠貫四德,而四德分一,不足以盡誠。性與生俱來,而心繇性髮。故誠必託乎仁義禮知以著其用,仁義禮知靜處以待誠而行。是以胡、史諸儒竟以誠為性者,不如《章句》之言心也。
乃所謂心,則亦自人固有之心備萬物於我者而言之。其實與《或問》所云“實心”,固大別也。知此,則程子之以能然言者,一《章句》之說為本然者也。
抑所謂以心言、以理言者,為「誠者」「而道」四字釋耳,非以釋夫「自成」「自道」也。若本文之旨,則「誠」與「道」皆以其固然之體言之,又皆兼人物而言之。 “自成”“自道”,則皆當然而務致其功之詞,而略物以歸之當人之身。若曰:天所命物以誠而我得之以為心者,乃我之所以成其德也;天所命我以性而人率之為道者,乃我之所必自行焉而後得為道也。以誠自成,後天道之誠不虛;自道夫道,而後率性之道不離。誠麗乎物以見功,物得夫誠以為乾。萬物皆備之誠心,乃萬物大成之終始。誠不至而物不備於我,物不備則無物矣。
故君子知人心固有其誠,而非自成之,則於物無以為之終始而無物;則吾誠之功,所以凝其誠而行乎道,其所為「自成」「自道」者,一皆天道之誠、率性之道之所見功。是其以體天而復性者,誠可貴也。而又非恃天之畀我以誠,顯我以道,遂可因任而自得之為貴。則所貴者,必在己之「自成」而「自道」也,惟君子之能誠之也。誠之,則有其誠矣。有其誠,則非但“成己”,而亦以成物矣。從此以下,理事雙顯。
以此,誠也者,原足以成己,而無不足於成物,則誠之而底於成,其必成物審矣。成己者,仁之體也。成物者,知之用也。天命之性,固有之德也;而能成己焉,則是仁之體立也;能成物焉,則是知之用行也。仁、知鹹得,則是復其性之德也。統乎一誠,而己、物胥成焉,則同此一道,而外內固合焉,道本無不宜也。性乎誠而仁、知盡焉,準諸道而合外內焉,斯以時措之而宜也。君子誠之功,其能有誠也如此。
是其自成者即誠也,人而天者也;自道者即道也,身而性焉。惟天道不息之妙,必因人道而成能,故人事自盡之極,合諸天道而不貳。此繇教入道者所以明則誠焉,而成功一也。此章大旨,不過如此。以是考諸儒之失得,庶不差矣。
二
此章之大迷,在數位互混上。朱子為分析之以啟其迷,乃後來諸儒又執所析以成迷,此訓詂之學所以愈繁而愈離也。
「自成」「自」字,與「己」字不同。己,對物之詞,專乎吾身之事而言也。自,則攝物歸己之謂也。朱子恐人以「自成」為專成夫己,將有如雙峰之誤者,故於《章句》兼物為言。乃迷者執此,而以為物之成也,固有天成之,而不因乎人者矣,遂舉「自成」而一屬之天理之自然,則又暗中游、楊「無待」之妄而不覺。
乃本文之旨,則謂天道之誠,此無待。我可以自成其心而始可有夫物也。此有待。故「誠」之為言,兼乎物之理,而「自成」則專乎己之功。誠者,己之所成,物之所成;而成之者,己固自我成之,物亦自我成之也。
又言“誠”而更言“道”,前云“誠者天之道”,此雙峰之所繇迷也。不知道者率乎性,誠者成乎心,心性固非有二,而性為體,心為用,心涵性,性麗心,故朱子以心言誠,以理言道,《章句》已云「性即理也」。則道為性所賅存之體,誠為心所流行之用。賅用存故可云費,流行故可云無息。諸儒不察,乃以性言誠,則雙峰既不知朱子異中之異,而諸儒抑不知朱子同中之異也。
又章中四「物」字,前二「物」字兼己與物而言,兼物與事而言,則或下逮捕於草木禽獸者有之。然君子之誠之也,自以處人接事為本務。如小注所云“視不明、聽不見者,則不聞是物、不見是物,而同於無物”,不聞不見者,同於己之無耳無目也;不聞是物、不見是物者,同於己之未視是物、未聽是物也。然要為己所當有事者,而其終始之條理,乃不可略。若飛鳥之啼我側,流螢之過我前,即不明不聰,而亦何有於大害哉? “誠者物之終始”,不擇於我之能有是物與否而皆固然,則可下洎於鳥獸草木而為言;若夫“不誠實”,固已舍草木鳥獸而專言人事矣。
顧此「無物」字,則猶兼己而言,而不如下「成物」「物」字之與「己」為對設之詞。蓋「無物」之物,大要作「事」字解,《或問》言之極詳;特不可以「事」字易之,則如楊氏無君之非不忠,墨氏無父之非不孝也。言筌之易墮,有倚則偏,故北溪引季氏跛倚以祭,雖為切當,而末云“與不祭何異”,語終有疵,不如云“與無鬼神何異」或云「與無祭主何異」之為當也。
又「物之終始」一「終」字,與下「無物」一「無」字,相去天淵。無者無始也,並無終也。始者固有始也,而終者亦有終也。程子以徹頭徹尾言終始,則如有頭有尾,共成一魚,有始有終,共成一物。其可以頭為有,尾為無乎?
小注中「向於有」「向於無」之云,乃偏自天之所以賦物者而言,而不該乎人之所受於天之誠。須知“誠者天之道”,大段以在人之天為言,而在天之天,則人所無事,而特不可謂其非以誠為道耳。
乃「向於無」一「無」字,止當「死」字看,與本文「無」字不同。即在天而言,如生一趙姓者為始,趙姓者之死為終,其生之也向於有,其死之也向於無。若夫誠所不至而無此物,則如天下原無此趙姓之人,既已不生,何得有死?況於在人之天而兼乎理與事矣,則始者事之初也,終者事之成也,尤非始有而終無也。若以生死而言,則必全而生之,全而歸之,而後為誠之終。若泛然之人,氣盡神離而死也,則其不誠固已久矣,而又何得謂之終哉?
故曰:「君子曰終,小人曰死。」是知終者成之詞,與《大學》「事有終始」之終相近,而不可以澌滅殆盡為言。且死者亦既有死矣,異於無之謂矣。無者非所得有也,非其終之謂也。楊氏無君而可謂君之終,墨氏無父而可謂父之死乎?
以此知程子徹首徹尾之義為不可易。朱子推廣之曰“自始至終,皆實理之所為”,言尤明切。乃又曰“至焉之終始,即其物之終始”,則又以間斷處為終,則亦《或問》之疵,不可不揀其毫釐之謬者也。
又《章句》釋“性之德也”,云“是皆吾性之固有”,以理言而不以功效言。乃上云“仁者體之存”,則必有存其體者矣;“知者用之發”,則必有發其用者矣。則小注所云“盡己而無一毫之私偽”,“因物成就,各得其當”“克己復禮”“知周萬物”,而《或問》抑云“子思之言主於行”,固皆就君子之功效而立說。 「性之德也」二句,順頂上文,更無轉折,不得以仁知非成己成物者已成之德,則亦不得以「性之德」「合外內之道」為自然之理矣。
故愚於此,以理事雙說,該盡此七句之義,而「性」字之釋,則既可與性道之性一例,亦可「堯、舜性之也」之性為擬。猶夫“唯天下至誠為能化”,即為“不思不勉”之至誠,亦即“致曲有誠”之至誠也。
《中庸》每恁渾淪說,極令學者誤墮一邊。唯朱子為能雙取之,方足顯君子合聖,聖合天,事必稱理,道凝於德之妙。下此如譚、顧諸儒,株守破裂,文且不達,而於理何當哉?至於史伯璇、許東陽之以自成為自然而成,饒雙峰之以合外內而仁知者為誠,云峰之以性之德為未發之中,則如卜人之射覆,恍惚億測,歸於妄而已。
第二十六章
edit一
天之所以為天者不可見,繇其博厚、高明、悠久而生物不測也,則可以知其誠之不貳。至誠之所存者非夫人之易知,唯聖知之。繇其博厚、高明、悠久之見於所徵者,則可以知其誠之不息。此自用而察識其體。 《中庸》確然有以知之,而曰“故至誠無息”,“故”字須涵泳始見。
《章句》以其非大義所關而略之。饒、胡智不足以知此,乃云「承上章而言」。上章末已云“故時措之宜也”,連用兩“故”字,豈成文理?朱子業已分章矣,猶如此葛藤,何也?
二
所謂徵者,即二十二章盡人物之性之事,亦即二十七章發育峻極、禮儀威儀之事,亦即三十一章見而敬、言而信、行而說之事。悠遠、博厚、高明,即以狀彼之德被於人物者,無大小久暫而無不然也;則至誠之一言一動一行,皆其悠遠之徵。文王之時,周道未成,而德之純也,已與天同其不已。北溪「唯堯、舜為能然」之說,是以年壽論悠久也,其亦末矣。
三
一二者數也,壹貳者非數也。壹,專壹也。貳,間貳也。遊氏得一之說,不刻意犯異端,字義亦失。老氏云:「天得一以清,地得一以寧。」其所謂一者,生二生三之一,即道失而後有德、德失而後有仁義之旨。 「玄之又玄」「沖而不盈」者曰一。有德,則與道為二矣。有仁義,則終二而不一矣。得一者,無二之謂。必無仁無義,後其一不失也。 《維摩經》所言「不二法門」者,亦即此旨。是豈非邪說之宗耶?
若《中庸》之言“不貳”也,則“元亨利貞”,“時乘六龍”而“大明終始”,固無所不誠,而豈但二哉?二亦不貳,三亦不貳,即千萬無算而亦不貳也。彼言一粒粟中藏世界,而此言“同歸而殊塗,一致而百慮”,豈相涉哉?
且誠之不至而有貳焉者,以不誠閒乎誠也。若夫天,則其化無窮,而無有不誠之時,無有不誠之處,化育生殺,日新無已,而莫有止息焉;為元、為亨、為利、為貞,德無不有,行無不健,而元亦不貳,亨、利、貞亦無弗不貳。豈孤建一元,而遂無亨、利、貞以與為對待之謂乎?故至誠之合天也,仁亦不貳,義亦不貳,三百三千,森然無間,而洗心於密。又豈如老氏所云「得一以為天下貞」哉?得一則必不可為天下貞。如得南則不正乎東,得仁則不正乎義。故曰:“所惡於執一者,為其賊道,舉一而廢百也。”
若其云「可一言而盡」者,則與第二十章所云「所以行之者一也」一例,不斥言誠,而姑為引而不發之詞;非謂一言可盡,而二言即不可盡也。猶夫子之言“一以貫之”,而不容斥指其所貫之一。曾子以「忠恕」答門人,則猶《章句》之實一以誠也。聖人於此等處,非不欲顯,而修辭立誠,不能予人以易知而煞為之說,以致銣累之戾於理。繇忠恕者,曾子之所得於一,而聖人非執忠恕以為一。天地之道,可以在人之誠配,而天地則無不誠,而不可以誠言也。云“誠者天之道”,以在人之天言耳。
乃天地之所以「生物不測」者,惟其一言可盡之道;「為物不貳」者,即在至誠之所謂誠。至誠之所以必徵為博厚、高明、悠久者,惟其得乎天地一言可盡之道,以誠至而無息。一言而盡,配以聖人之至誠;為物不貳,配以聖人之無息。非謂一言之居要而無待於二,審矣。
無息也,不貳也,不已也,其義一也。 《章句》云“誠故不息”,明以“不息”代“不貳”。蔡節齋為引伸之,尤極分曉。陳氏不察,乃混不貳與誠為一,而以一與不貳作對,則甚矣其惑也!
天地之不貳,惟其終古而無一息之閒。若其無妄之流行,並育並行,川流而萬殊者,何嚐有一之可得?諸儒不察,乃以主一不雜之說,強入而為之證,豈天地之化,以行日則不復行月,方生柳則不復生桃也哉?
至誠者,以其表裡皆實言也。無息者,以其初終不間斷。表裡皆實者,抑以初終無間,故曰“至誠無息”,而不曰至誠則不息。 「可一言而盡」者,天載之藏無妄也。 「其為物不贒」者,天行之健不息也。藏諸用無妄者,顯仁而抑不息,故曰道可一言盡而為物不息。道以乾物,物以行道,道者化之實,物者化之用。不曰道不雜二而生物不測也。道者本也,物者體也,化也。道統天,體位天,而化行天也。嗚呼!言聖、言天,其亦難為辭矣,而更益之妄乎?
第二十七章
edit一
如修祖廟、陳宗器、設裳衣、薦時食,以至旅酬、燕毛等,則「禮儀」「威儀」之著為道者也。如郊社之禮、禘嘗之義,明之而治國如示諸掌者,則聖人之道所以「發育萬物,峻極於天」者,亦可見矣。 《關雎》《麟趾》之精意,發育、峻極者也,故下以「高明」「廣大」言之。得此以為之統宗,而《周官》之法度以行,則「禮儀」「威儀」之備其「精微」而合乎「中庸」也。自聖人以其無私無欲者盡其性而盡人物之性,則「發育萬物」之道建矣。盡人物之性,而讚化育、參天地,則「峻極於天」之道建矣。 《中庸》一力見得聖人有功於天地萬物,故發端即說位育。如何可云「不成要使他發育」?故知小注朱子之所云,必其門人之誤記之也。
況其所云「充塞」者,亦必有以充之塞之,而豈道之固然者本充塞乎?道之固然者天也,其可云天充塞天地耶?即使云天地之化育充塞天地,此亦不待言而自然,言之為贅矣。
章首說個“大哉聖人之道”,則是聖人所修之道,如何胡亂說理說氣? 《易》云“聖人以茂對時育萬物”,《詩》云“文王在上,於昭於天”,須是實有此氣象,實有此功能。而其所以然者,則亦其無私無欲,盡高明廣大之性,以盡人物之性者也。乃聖人修之為道,亦必使天下之可共繇,則所謂精一執中,所謂不動而敬、不言而信者,皆道之可以詔夫後之君子者也。
《中庸》說人道章,更不從天論起,義例甚明。於此更著「聖人」二字,尤為顯切。德性者,天道也。亦在人之天道。德性之尊者,聖人之道也。 「尊德性」者,君子之功也。雙峰用小注之意,而益引人入棘,刪之為宜。
二
《章句》以存心、致知分兩截,此是千了萬當語。雙峰以力行生入,史伯璇業知其非,而其自為說,又於致知中割一半作力行,此正所謂騎兩頭馬者。總緣他於本文未得清切,故爾。
知行之分,有從大段分界限者,則如講求義理為知,應事接物為行是也。乃講求之中,力其講求之事,則亦有行矣;應接之際,不廢審慮之功,則亦有知矣。是則知行終始不相離,存心亦有知行,致知亦有知行,而更不可分一事以為知而非行,行而非知。故饒、史之說,亦得以立也。
乃此《章句》所云致知者,則與力行大段分界限者也。本文云“盡精微”,盡者析之極也,非行之極也。於察之則見其精微,於行之則亦顯著矣。 「道中庸」者,以之為道路而不迷於所往也。如人取道以有所適,其取道也在欲行之日,而不在方行之日也。 「知新」之為知,固已。 「崇」之為言,尚也,以「禮」為尚,知所擇也。使以為力行之事,則豈禮本卑而君子增高之乎?是本文之旨,固未及乎力行,審矣。
乃其所以不及力行者,則以此章言聖人之道之大,而君子學之事,則本以言學,而未及功用。 「其次致曲」一章,自君子德之成而言之,故不述至誠之道以發端,而但從成德發論,乃因以推其行之誠、著、明,而效之動、變、化。此章以君子修德而言,故須上引聖道之大,以著其功之所自準,而其後但以凝道為要歸,而更不言行道。凝也者,道之有於心也。行也者,道之措於事也。有於心而後措於事,故行在凝之後。待第二十九章言本身、徵民,後言行。則方其修德,固以凝為期,未嘗期於行也。
且君子之所凝者,「至道」也,聖人之大道也,發育峻極、禮儀威儀之道也。於以修夫“至德”,而凝其育物極天之道,則靜而存之於不言、不動、不賞、不怒之中,於私於欲,能不行焉,而非所措諸躬行者也,固不可謂之行也。於以修夫禮儀威儀之道,而凝之以待行焉,則行之有時矣,生今不能反古也;行之有位矣,賤不能自專也。唯其道之凝而品節之具在己也,居上而際乎有道,則以其所凝者行之;居下而際乎無道,則不能行而固凝焉。說夏而學殷、週,夫子固已凝之,而不信弗從,固未之行也。
要此以聖道之大者為言,而優優之大用,又必德位相資而後可行者。故於「精微」盡之,「中庸」道之,「新」知之,「禮」崇之,使斯道體驗於己,而皆有其條理,則居上可以行,而為下則雖不行而固已凝矣。此子與顏淵論治,所以可損益四代之禮樂,而非以為倍,亦凝也而非行也。至於孔子作《春秋》,而行天子之事,則固在從心不踰矩之餘,變化達天,而非君子修德凝道之所至。是以《中庸》言聖,必推其合天,言君子則但推其合聖,亦自然不可齊之分數也。
蓋此章所謂道,與第十三章、十五章言「君子之道」者不同。此聖人盡性參天、創制顯庸之大用,必時位相配,而後足以行。非猶夫子臣弟友,隨地自盡之道,無日無地而可不行,則必以力行為亟也。知此,則饒、史之論,不足以存。而「道中庸」者,但顏子之拳拳服膺而即然,非必如大舜之用中於民;「崇禮」者,孔子之學三代而即然,非必周公之成德也。
三
「溫故」者,乃尋繹其舊之所得,而以為非「道問學」之事,乃「尊德性」之功,此極不易理會。乃言舊所得,則行焉而有得於心者矣;而其所以有得者,豈非性之見功乎? 《章句》以「時習」證此。 「學而時習之,不亦說乎!」似此境界,豈不是尊德性事?
以性之德言之,人之有知有能也,皆人心固有之知能,得學而適遇之者也。若性無此知能,則應如夢,不相接續。故曰「唯狂克念作聖」。念不忘也,求之心而得其已知已能者也。抑曰“心之官則思,思則得之”,“此天之所與我者”。心官能思,所以思而即得,得之則為「故」矣。此固天之所與我者,而豈非性之成能乎?
以德之成性者言之,則凡觸於事,興於物,開通於前言往行者,皆天理流行之實,以日生其性者也。 “繼之者善”,而成之為性者,與形始之性也;成以為性,而存存以為道義之門者,形而有之性也。今人皆不能知此性。性以為德,而德即其性,「故」之為德性也明矣;奉而勿失,使此心之明者常明焉,斯其為存心而非致知也,亦明矣。
第二十八章
edit一
“考文”,只是辨其點畫形似,若漢獄史以“止句”為“苛”,馬援所論將軍印篆錯謬,宋人陝、失冉切,從夾。陝侯夾切,從夾。二州印文相亂之類,須與考定。然此又以建國之初,定一代之文者為言。如《博古圖》所繪商器款識文字,盡與週異,質文之別,居然可見,皆周公於商之舊文所損益者多矣。 《或問》引秦以小篆、隸書為法證此,極當。 《洪武正韻》有禦定「群」「」等字,亦其遺意。若文已頒而或亂之,則雖非天子,亦得而糾正之也。
《朱子語錄》謂「如'大'徒蓋切。字喚作'大'一駕切。字」及東陽所云「名其字之聲」者皆誤。五方聲音之不正,如閩、粵人呼“花”為敷巴切,“紅”為房容切,北人呼“師”為商知切,“賊”為旬為切,雖聖人而在天子之位,亦無如之何也。
二
《朱子語錄》分有位無德而不敢作禮樂為不自用,有德無位而不敢作禮樂為不自專,孔子不從夏、商為不反古,文義極順。 《章句》云“孔子不得位,則從周而已”,語有疵。在孔子之必從週者,以時也。孔子即大用於當時,亦不得擅改週制。必若周公居鼎革之際,方得成其製作之功。然無位而擅為斟酌損益,亦是自專。若能說夏禮,便純用夏禮,既學殷禮,便純用殷禮,方是反古。 「非天子」一節,以見賤之不可自專,「今天下」一節,以見生今之不可反古。下章言“上焉”“下焉”,正從此分去。
第二十九章
edit《章句》云:「鬼神者,造化之跡也。」造化者天地之用,故黃洵饒「與天地同用」之言,甚為分曉。乃細玩《章句》,於「造化」下加一「跡」字,則又自造化之已然者而言之,而非但用與體之別。云“考”、云“質”、云“俟”,無殊其云“本”、云“徵”、云“建”,則考之、質之、俟之者,皆君子也。質如「質成」之質,是君子嘗以此道質正於鬼神矣。
天地之所以為道者,直無形跡。故君子之道:托體高明,便不悖於天之撰;流行不息,便不悖於天之序;立體博厚,便不悖於地之撰;安土各正,便不悖於地之理。然而天地之所見於人者,又止屈伸往來、陰陽動靜之化,則已非天地之本體。故可云“小德川流”,而不分此德曰仁、曰義、曰禮、曰知;可云“大德敦化”,而不可曰誠;則亦無所取正而質,而特可曰「建」。
若鬼神,則可誠言之矣,以其屈伸往來,盡其實而必信也,斯亦可以仁義禮智言之矣。其生者仁,其止者義,其充滿者禮,其昭明者知也。故曰「明則有禮樂,幽則有鬼神」。禮樂固以法陰陽之化,而亦可通鬼神於求之聲、求之氣之間矣。
質以其所讚乎造化者為禮、為度、為文,非抑鬼神之所伸而揚鬼神之所屈。質以其對越乎靈爽者,則以禮、以度、以文,而有事乎鬼神,伸者可迎其來,屈者可紹其往。君子之以其三重之道質之於鬼神,以證其得失,蓋無異於三王之有其成憲而可考。其質之而無疑也,乃以毅然行其三重;而即或損造化之有餘,益造化之不足,亦無憂其心蹟之差,蓋不異於庶民之有好惡而可徵。
《中庸》此語,原非虛設,果有其可質之理,果有其質之事。非但如小注所云“龜從、筮從”,取諸不可必之影響。而北溪之言曰“鬼神天理之至”,語尤頦頇。天理之至者,天地是也,建之而不悖者也,豈鬼神哉?
第三十章
edit《章句》「此言聖人之德」一句,專就「譬如天地」四句說。雙峰乃云“此章言孔子之德”,大為不審。
《或問》言「上律」「下襲」之跡,夏時、週《易》云云,皆言道也,非言德也;又推之於古聖王迎日推策云云,亦言道也,非言德也。下云“萬物並育而不相害,道並行而不相悖”,亦言天地之道也,非言天地之德也。天覆地載,日月之明,四時之行,只是天道。其所以能括此道而統之,分為道而各紀之,則《章句》所謂「所以不害不悖」「所以並育並行」者,乃德也。於堯、舜曰道,於文、武曰法,言道言法,則皆非德也。述其道,明其法,則亦仲尼之道也。
故「祖述」「憲章」「上律」「下襲」者,道也;其為斟酌帝王律天襲地之統紀,以鹹宜而不息者,德也。其統之也,則如無不覆載之鹹備無缺,四時之具以成歲,日月之昱乎晝夜,仲尼敦化之德也。其紀之也,則如天所覆、地所載之品匯各成,四時之各正其序,日月之各行其陸,仲尼川流之德也。
凡此一章,皆以見天道、聖道,其大也一本於德,與二十七章意略相同。彼言君子之所以凝聖道者在修德,以聖人之道原繇聖德而凝;此言聖人之能合天道也唯其德,以天之所以為大者,原依天德而成。
《中庸》三支,皆始乎道,而極乎德。 「中庸其至矣乎」以下八章,言道也;至“君子依乎中庸,遁世不見知而不悔”,則以見行道明道者唯聖德也。 「道不遠人」以下,皆言道也;至「哀公問政」一章,始推知、仁、勇為行道之德,而一本於誠,於以見自子臣弟友,五達道。以至天人製作,九經。其修之者唯德也。 「唯天下至誠為能盡其性」以下,皆言說也;天地、聖人、君子之道。至二十七章而後言君子之凝此著、明、變、化,成己成物之至道,本於尊性道學之德;至此而後言聖人之備此盡人物、參天地、博厚高明悠久之道,本於川流、敦化之德。德至而道乃以至,德大而道乃以大也。
故末章一歸於德,而始推德之自入,以明致中和而以位以育之本,終贊德之所極,以著靜存動察、盡性至命之功。全篇大義,以德為基,以誠為紐,其旨備矣。明乎此,則許、史諸儒強以知、仁、勇立柱,及強以費隱、小大為第三支作骨脈者,徒增葛藤,曾何當耶?
第一支知、仁、勇之義,至第二支而始顯;第二十章。第二支誠之為義,至第三支而始詳。乃其言德也:以知、仁、勇為性之德,所以修率性之道,而為教之本;以誠為心之德,則以盡天命之性,而以為道之依。紀乎教,是以有其萬殊,而知、仁、勇則所以應事酬物,而川流不遺。統夫道,是以有其一本,而誠者則不貳以生不測,而敦化不息。此又小德、大德,合知、仁、勇於一誠,而以一誠行乎三達德者也。
以天地言之,則其「大明終始」者知也,「品物流形」者仁也,「時乘六龍」者勇也。其無妄以為大宗者,則所謂「一言可盡」而在人為誠者也。自其化而言,則見功於人物者,誠為天之道。自其敦化而言之,則立載於無聲無臭者,誠固為天地之德。然在道而可名言之曰“誠”,在德則不可斥言誠而但曰“大”,則誠為心德,而天固無心也。乃天地之德,雖不可名之曰“誠”,而仲尼配天之德,則可曰“所以行之者一”,而亦可曰“誠”,故下又以“唯天下至誠”為言。合離之際,微矣哉!
第三十一章
edit“聰明睿知”,以至誠之本體言。 “誠則明矣”,明非但知之謂也。 《或問》兼安行言之,為盡其義。如《大學》之言“明德”,該盡緝熙敬止、恂栗威儀、具眾理、應萬事者,統以一明;與“致知”之知,偏全迥別。耳無所蔽其聞之謂聰,目無所蔽其見之謂明,思無所蔽其覺之謂睿,心無所蔽其知之謂知。人欲淨盡,天理流行,則以之知,不待困學;以之行,不待勉強也。
若下四德,則因事而用:仁以容其所待容之眾,義以執其所必執之宜,禮以敬其所用敬之事物,知以其所當別之是非。其云“文理密察”,原以晰事之知言,自與“睿知”之知不同。 「睿知」之知,乃靜中見理,感則能通,其辨在昭昏,而不在是非也。
小注所載朱子之說,顯與《或問》相悖。至所云“破作四片”“破作八片”,蒙頭塞耳,全無端緒,必其門人之傳訌,非朱子之言也。
第三十二章
edit一
《章句》云“夫豈有所倚著於物”,一“物”字,定何所指,小注中自有兩說:其云“為仁繇己而繇人乎哉”,則是物者,與己對者也;其云“不靠心力去思勉”,則是物者,事也。兩說似乎難通。乃孟子曰“物交物”,則外物與己耳目之力而皆謂之物,蓋形器以下之統稱也。
本文三句之中,理事異致,各有其倚,則各有其不倚。所云「倚」者,統詞也。凡其所倚,即謂之物。則《章句》所云物者,亦統詞也。
以「經綸天下之大經」言之,則其所不倚者,不倚於外物,而非不倚於心力之謂。所以然者,人倫之事,以人相與為倫而道立焉,則不特盡之於己,而必有以動乎物也。盡乎己者,己之可恃也。動乎物者,疑非己之可恃也:自非天下之至誠,則倚父之慈而親始可順,倚君之仁而上以易獲。其修之於己者既然,則以立天下之教,亦但可為處順者之所可率繇,而處變則已異致。唯夫天下之至誠,“肫肫其仁”,極至而無不可通,則雖如舜之父、文王之君,而我所以事之者,一無不可與天下共見而共繇之,初不倚君父之易順易獲而相得以章也。乃若心力之必盡,則如舜,如文,其為怨慕,為竭力,為小心,為服侍,則固同於困勉者之篤行,非不思不勉而無待於心力。此以知:以物為外物而云「不繇人」者,為「大經」言也。
至於“立天下之大本”,則初無所因於人,即欲倚之而固不得。特其「不聞亦式,不諫亦入」之卓然,有以存之於喜怒哀樂未發之中,斯至誠之「淵淵其淵」者,涵天下萬事萬物之節於靜深之地,不但學問之事無所藉於耳目,而警覺之幾亦無所資於省察。理以不妄而存,而非擇理以固執;欲以從心而不逾,而非執理以拒欲。未有所喜樂,而天下之待喜待樂者受益焉;未有所怒哀,而天下之待怒待哀者聽裁焉。皆藏密以立道義之門,而擇執之心力不與焉。此「不靠心力」之說,為「大本」言也。
若夫“知天地之化育”,則至誠之“浩浩其天”者:其心之正,即天地之心;其氣之順,即萬物之氣;於其所必化而知其化,於其所必育而知其育;不但非恃心力以推測,而亦不如介然通天地之情、介然知萬物之感者,倚天地之所著見、萬物之所往來者以為知之之徑。此如仁恕之分:恕有推有譬,而即倚於情;仁之欲立欲達,無所倚於感也。知化之事,其為用最密,而所攝最大,則其有倚、無倚之分,為際尤微。此朱子所云「自知得飽,何用靠他物去」。此「物」字之義,又即以天地制化育之理、萬物受化育之跡而言也,則不但不以對己之物為物,並不(但)以在己之耳目心力為言矣。
經綸,有跡者也;立本,有主者也;知化,則無間如字。者也。其見功愈微,則其所倚者愈微,而其所謂物者益愈細。乃在立本之所謂物,以性為主,而以形為客;知化之所謂物,則凝於我之誠為主,而誠之察於天地萬物與我相為動者為客。則在立本而言物者,專於己之中;在知化而言物者,通於己之外:此又以翕闢而分錶裡也。
勉齋「不思不勉」之說,亦止可為立本言,而不能通於經綸、知化,合朱子所言而後盡其旨。均云“倚”,均云“物”,同中之異不明,欲以一語煞盡之,鮮不泥矣。
二
既云“至誠之道非至聖不能知,至聖之德非至誠不能為”,又云“其淵其天,非特如之而已”,則似至誠之德非至聖所能比擬。潛室、雙峰苦執此語,強為分析,如夢中爭夢,析空立界,徒費口舌。
乃朱子又謂“外人觀其表,但見其如天如淵;至誠所以為德,自家裡面真是其天其淵”,雖小異前說,終是捕風捉影。上章云“溥博如天,淵泉如淵”,係之“時出之”上,則固自其足出未出者言之。 《章句》固曰“五者之德充積於中”,則亦自家裡面之獨喻者,而非外人之所能見,可知已。
東陽迷謬執泥,乃謂“聖人見得聖人真是天、真是淵,眾人見其如天如淵”,似此戲論,尤為可惡。 《楞嚴經》言比丘入定,鄰僧窺之,唯見水而不見人。如此,方是聖人見聖人真是天淵之的實證據,不然則亦如之而已爾。聖德既不易知,而又撮弄字影,橫生億計,其妄更無瘳矣!
如實思之,言“如”、言“其”,果有別耶?前章所云「如天」「如淵」之天淵,兼德與形體而言。天者青霄之謂也,淵者深澤之謂也,指天淵之形體以擬其德之相蕭也。此云「其淵」「其天」之天淵,則以德言耳。化育之廣大即謂之天,有本之靜深即謂之淵,非指青霄深澤而為言也。前章云“溥博”,即此“其天”者也;云“淵泉”,即此“其淵”者也。此所云“淵淵”,即“如淵”之謂也;“浩浩”,即“如天”之謂也。是詞有一順一逆之別,而文義一也。
非“聰明聖知達天德者”,但不知其經綸、立本、知化之統於誠以敦化;而經綸之篤厚、立本之靜深、知化之廣大,即不謂盡人知之,亦弗待於至聖。凡有血氣者之尊親,亦但於其見而敬之、言而信之、行而說之。至於足以有臨,足以容、執、敬、別之德,充積在中,溥博淵泉,與天淵合撰者,自非至聖之自知,亦孰能知之?
朱子煞認三「其」字,其說本於遊氏。遊氏之言,多所支離,或借徑佛、老以矣高明,朱子固嘗屢闢之矣。至此,復喜其新奇而曲從之,則已浸淫於釋氏。而不知釋氏所謂理事一相,地、水、火、風皆從如來藏中隨影出現,正「自家裡面真是天淵」之旨。若聖人之教,理一分殊,天自天也,淵自淵也,至誠自至誠也,豈能於如淵如天之上,更有其淵其天、當體無別之一境哉?
三
廣平以上章為至聖之德,此為至誠之道,語本有病,必得朱子「誠即所以為德」一語以挽救之,而後說亦可通。使其不然,則“肫肫其仁,淵淵其淵,浩浩其天”,可不謂之德而謂之道乎?經綸、立本、知化,道之大者也。乃唯天下至誠為能之,則非備三者之乃為至誠,而至誠之能為三者。故曰“誠即所以為德”,德大以敦化而道乃大也。
上章因聖而推其藏,故五德必顯,然至於言及“時出”,則亦道矣。蓋言聖則已屬道,有臨而容、執、敬、別,皆道也。故推其「足以」者有川流之德,以原本其道之鹹具於德也。
此章之言道者,唯大經、大本、化育,則道也;所以經綸之、立之、知之者,固德也。肫肫、淵淵、浩浩無倚者,皆以狀其德矣。蓋言誠則已屬德,仁也、淵也、天也,皆其德也。故推其所為顯見於天下者,而莫非道之大也。
以此言之,則廣平道、德之分,亦無當於大義,而可以不立矣。是以朱子雖取其說,而必曰「非二」以救正之。乃朱子之自為釋也,則固曰“承上章而言'大德敦化'”,又已明其言德而非言道矣。
然其所為存遊氏之論者,則以末一節,或執鄭康成之說,將疑夫至誠、至聖之為兩人;故必分別大經、大本、化育之為道,而聰明睿知、仁義禮知之為德,固有不妄、達以一誠者之為大德;有其大德而聖德乃全,有其聖德而至誠之所以能體夫大道之蘊奧可得而知,誠則明,明而後誠無不至也。故朱子曰“此非二物”,又云“此不是兩人事”,其以言至聖之躬體而自喻之,固已明矣。
然朱子於此,則已多費轉折,而啟後人之疑。是其為疵,不在存遊氏瓜分道、德之說,而在輕用康成「唯聖知聖」之膚解。康成之於禮,其得當者不少,而語及道、德之際,則豈彼所能知者哉?因仍文句,而曰“唯聖知聖”,則其訓詂之事畢矣。朱子輕用其說,而又曲為斡旋之,則胡不直以經綸、立本、知化為聖人之化,而以至誠之不待有倚而自肫肫、淵淵、浩浩者為敦化之德之為安乎?
惟無倚之仁、無倚之淵、無倚之天,肫肫、淵淵而浩浩,故根本盛大而出不窮,而大德之所顯所藏,極為深厚,自非躬備小德者不足以知之。唯其有之,乃能知之。因有其敦化者,而後川流不息;既極乎川流之盛,自有以喻其化之所自敦矣。如此,則豈不曉了串徹,有以盡夫《中庸》之條貫而不爽。
夫《章句》之支節,何居乎又存康成之言以為疑府,而復假廣平之說以理亂絲耶?鄭說汰,則遊說亦可不留矣。至有吮康成之餘沈,如新安所云「知堯、舜唯孔子」者,則適足以供一嘩而已。
第三十三章
edit一
末章唯言德而更不及道,所以為歸宿之地,而見君子之得體夫中庸者,實有德以為之體也。民勸、民威而天下平,道亦大矣,而非遵道而行之可致也。君子之道,皆君子之德成之,前已詳釋。
二
“君子之道”,言君子為學修教之方。此一段且統說自立心之始,至德成道盛之日,一「暗然而日章」也。固與「費隱」諸章言「君子之道」者別。然曰“暗然”,則有其暗然之實矣;存養、省察是。曰“日章”,則有其日章之事矣。馴至於天下平。
云峰誤看《章句》「下學立心」四字,遂以君子小人立心之不同,求異於第二章,殊為不審。小人不知而妄作者,如叔孫通之類。其亦有道,則所妄作之道也。既已妄作,故的然可觀,而後不可繼。若但其立心也,何的然之可見?的然者,如射的之可見也。且本未嘗有,又何亡哉?
三
為己是立心之始,規畫得別。君子小人到底分別,即從此差異。 「知遠之近」三句,乃入德之初幾,方是揀著下手工夫。以《詩》證之:為己者,惡文著而不尚錦也;“知遠之近,知風之自,知微之顯”,則知錦而衣之也。到此,卻不更說尚事。
《或問》“用心於內,不求人知,然後可以慎獨”,一轉甚清切。為己是大架步,始終皆是。知近、知自、知微,是慎獨入手工夫,內省無惡,從此而起。陳氏用「又能」二字轉下,則為己、慎獨,平分兩事,非知學者也。慎獨固為己之一大端也。
四
知者,知其然而未必其能然。乃能然者,必繇於知其然。故“知遠之近,知風之自,知微之顯”,則可與省察、存養而入“無言”“不顯”之德矣。
知見於彼者繇於此,則知民勸、民威而天下平之不在賞罰之施,而德之顯也。知著乎外者之本乎內,則知敬之著於動、信之著於言者不在其動與言,而在不動不言之所存也。知有諸內者之形諸外,則知潛雖伏而孔昭,內省無惡,而不可及之德成也。
三語一步漸緊一步,而以意為入德之門。是三知相為次,而入德之門唯在慎獨。先儒謂誠意為“玉鑰匙”,蓋本於此。諸說唯何潛齋得之,惜於「知遠之近」句未與貼明。何意蓋疑「奏假無言」二段為成德之效,非入德之事。不知知德之所成,則知所以入之功效,原相準也。
五
存養、省察之先後,史伯璇之論,可謂能見其大者矣。其云“有則俱有”,誠有以察夫聖功之不息;其云“動靜無端”,則又以見夫理事之自然。而“立言之序,互有先後”,所以“無不可”者,則抑有說。
《中庸》之言存養者,即《大學》之正心也;其言省察者,即《大學》之誠意也。 《大學》云:「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。」是學者明明德之功,以正心為主,而誠意為正心加慎之事。則必欲正其心,而後以誠意為務;若心之未正,則更不足與言誠意。此存養之功,所以得居省察之先。蓋不正其心,則人所不知之處,己亦無以自辨其孰為善而孰為惡;且昏睯狂迷,並所謂獨者而無之矣。此《章句》於首章有「既嘗戒懼」之說,而《大學》所謂「毋自欺」者,必有其不可欺之心;此云「無惡於志」者,必有其惡內疚之志。如其未嘗一日用力存養,則凡今之人,醉夢於利欲之中,直無所欺而反得慊,無所惡而反遂其志矣。故《大學》以正心次修身,而誠意之學則為正心者設。 《中庸》以道不可離,蚤著君子之靜存為須臾不離之功,而以慎獨為加謹之事。此存養先而省察後,其序固不紊也。
《大學》云:「意誠而後心正。」要其學之所得,則當其靜存,事未兆而念未起,且有自見為正而非必正者矣。動而之於意焉,所以誠乎善者不欺其心之正也,則靜者可以動而不爽其靜,夫乃以成其心之正矣。然非用意於獨之時一責乎意,而於其存養之無間斷者為遂疏焉。亦猶“家齊而後國治”,欲治其國之心始終以之,而治國之功大行於家齊之後,則君子之化為尤遠也。知動之足以累靜,而本靜之所得以治動。乃動有息機,而靜無間隙;動有靜,而靜無動;動不能該靜,而靜可以該動;則論其德之成也,必以靜之無間為純一之效。蓋省察不恆,而隨事報功;存養無期,而與身終始。故心正必在意誠之後,而不言之信、不動之敬,較無惡之志而益密也。此省察先而存養後,其序亦不紊也。
蓋於學言之,則必存養以先立乎其本,而省察因之以受。則首章之先言戒懼以及慎獨者,因道之本然以責成於學之詞也。即《大學》「欲正其心」先於「欲誠其意」之旨。
於德言之,則省察之無惡者,遏欲之功徵於動,而動固有間;存養之恆敬恆信者,存理之功效於靜,而靜則無息。此章之繇“入德”而“內省不內疚”,繇“無惡於志”而“不動而敬”“不言而信”,因學之馴至以紀其德之詞也。即《大學》「意誠而後心正」之旨。
功加謹者,用力之循常而益倍;德加密者,有得之繇勉以趨安。審乎此,則先後之序,各有攸當,不但如伯璇所云“無不可”,而實有其必不可逆者矣。
六
雙峰分「奏假無言」二段,各承上一節,其條理自清。史伯璇以《章句》所云「加密」及「愈深愈遠」之言證之,誠為有據。
且動之所省者意也,意則必著乎事矣。意之發為喜也,勸民者也;發為怒也,威民者也。民之於君子也,不能喻其靜存之德,而感通於動發之幾。喜怒不爽於節以慊其所正之志,則早已昭著其好惡之公,而可相信以濫賞淫刑之不作,其勸其威,民之變焉必也。
若敬信之存於心也,未有喜也,未有怒也,欲未見端而理未著於事也,不顯者也,民之所不能與知也。唯百闢之於君子也,受侯度而觀德者也,固不但感於其喜怒之不忒而以為勸威矣。進前而窺其德容之盛,求之於素而有以知其聖功之密,則相觀以化,而奉若以正其家邦者,無不正矣。
故「奏假無言」者,省察之極功,而動誠之至也;「不顯惟德」者,存養之極功,而靜正之至也。然則所云「上天之載,無聲無臭」者,一言其「不動而敬,不言而信」之德而已矣。
天不可謂之敬,而其無妄不貳者敬之屬。天不可謂之信,而其無妄不爽者信之屬。而天之不言不動,乃至聲臭之俱泯,其固然已;而抑於聲臭俱泯之中,自有其無妄者以為之載,是以於穆而不已。則以配君子之德,密存而不顯於言動未形之中,乃至思勉之俱化;而抑於言動不形之地,自有其篤厚之恭,以存其誠,是以敦化而不息。乃要其存誠不息而與天同載如字,事也。者,則於喜、怒、哀、樂之未發,致中者是也;自戒慎恐懼而約之,以至於至靜之中無所偏倚,其守不失者是也。而為顯其實,則亦敬信而已矣。
乃此專紀靜存之德而不復及動察者,則以慎獨之事,功在遏欲,故唯修德之始,於存理之中,尤加省察;及乎意無不誠而私慾不行矣,則發皆中節,一率其性之大中,以達為和而節無不中。則所謂義精仁熟,不待勇而自裕如者,又何動靜之殊功哉?
約而言之,德至於敬信,德至於“不動而敬,不言而信”,則誠無息矣,人合天矣,命以此至、性以此盡、道以此修、教以此明而行矣。故程子統之以敬,而先儒謂主敬為存誠之本。在動曰“敬”,在言曰“信”,一也。則此章於誠之上更顯一“篤恭”,以為徹上徹下居德之本。若遊氏「離人立獨」之云,蓋敬之賊也,誠之蠹也,久矣其索隱而亡實矣!
七
誠者所以行德,敬者所以居德。無聲無臭,居德之地也;不捨斯謂敬矣。化之所敦,行德之主也;無妄之謂誠矣。盡己以實則無妄。無妄者,行焉而見其無妄也。無聲無臭,無妄之可名也。無有妄,則亦無無妄。故誠,天行也,天道也;敬,天載也,天德也。君子以誠行知、仁、勇,而以敬居誠,聖功極矣。 《中庸》至末章而始言“篤恭”,甚矣其重言之也!
《讀四書大全說》卷三終